北疆新聞網、北疆新聞APP、北疆云消息(記者 劉嬙)6月20日,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官網發(fā)布了一則關于呼和浩特市區(qū)部分道路命名改名的通知。
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地名管理規(guī)定》和《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條例》地名命名更名的規(guī)定,經廣泛征求意見、專家論證、市政府研究,并提請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,決定對呼和浩特市市部分道路名稱進行命名更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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