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視網消息:據平安天津微信公眾號消息,近日,天津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兩起在住宅、高層寫字樓等地非法儲存、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,共查獲煙花爆竹3100余箱,對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刑事拘留,3名涉案人員依法行政拘留,及時消除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。
近日,公安津南分局辦案民警在工作中,發(fā)現一車輛疑似非法運輸危險物品,通過分析研判、循線深挖,確定肖富某(男,34歲)、王某某(女,34歲)分別在津南區(qū)小站鎮(zhèn)某村平房、小站鎮(zhèn)某工地、雙港鎮(zhèn)某村廠房以及某高層寫字樓內等四處地點非法儲存煙花爆竹。
2023年12月25日,公安津南分局出動警力實施抓捕搜查,在其中一處儲存地點將肖富某、王某某二人當場抓獲。經審訊,肖富某、王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民警對另外三處儲存地點進行搜查,共查獲煙花爆竹2900箱,消除了重大安全隱患。
12月26日,辦案民警順藤摸瓜,將非法購買、儲存煙花爆竹的于某某(男,36歲)、王美某(女,27歲)抓獲。經核實,于某某、王美某從肖富某手中購買了數萬元的煙花爆竹,分別儲存于雙橋河鎮(zhèn)某村一集裝箱內和雙橋河鎮(zhèn)某公司房屋內。經詢問,二人對非法儲存、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肖富某、王某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于某某、王美某分別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、10日。
2024年1月5日23時許,接群眾舉報,在東麗區(qū)新立街一居民樓單元房內有人存放大量煙花爆竹。接報警后,公安東麗分局迅速派警調查。經查,劉某某(男,36歲)將購買的228箱煙花爆竹儲存在房屋內。隨后,民警將劉某某傳喚到派出所,其對非法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劉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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